关于招募嵊泗县图书馆理事会理事的公告
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5-31 18:00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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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嵊泗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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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,增强图书馆的公共属性,让更多的社会民众参与图书馆事业的决策与监督,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,决定筹备成立“嵊泗县图书馆理事会”,拟邀请部分关注和关心图书馆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理事,在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,共同谋划和推动嵊泗县图书馆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。

一、招募条件

1.关注、关心图书馆事业;

2.在本行业、本系统或工作单位有较高声望;

3.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
4.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未受过刑事处罚,近三年无党纪政纪处分;

5.年龄不超过65周岁,身体健康。

二、招募程序

1.填写报名(推荐)表(见附件1),发至邮箱: 1103812347@qq.com, 或现场报名。

2.相关主管部门和县编委办审核通过,结果将及时通知本人

3.颁发聘书,并享受相应的权利,履行相应的义务(见附件2)

三、报名须知

时间:2019年5月31日-6月7日

地点:嵊泗县望海路393号嵊泗县图书馆四楼办公室

联系人:陈琼,联系电话:5087862

报名时,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或其他社会职务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。

   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。

 

附件:

1.嵊泗县图书馆理事会理事招募报名(推荐)表

2.嵊泗县图书馆理事会理事相关说明

 

嵊泗县图书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9年5月31日

 

 

附件1:

嵊泗县图书馆理事会理事招募报名(推荐)表.doc (点击下载)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附件2:

嵊泗县图书馆理事会理事相关说明

 

一、理事会为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,每届任期3年。任期届满,按照章程规定方式换届。理事可以连选连任。理事不因理事资格在图书馆领取薪酬,因履行理事职责产生的交通、通讯等费用,可按有关规定列支。

二、理事应具备履职的知识和能力,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,根据图书馆的宗旨,忠实、诚信、勤勉地履行职责。

    三、理事享有以下权利:

    (一)出席理事会会议,享有会议发言权、提议权、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    (二)对理事会会议及嵊泗县图书馆开展业务活动的知情权、建议权、监督权;

    (三)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。

    四、理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:

    (一)遵守嵊泗县图书馆章程及有关规定;

    (二)遵守并执行理事会会议决议;

    (三)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;

    (四)不擅自公开嵊泗县图书馆涉密信息;

    (五)征询民意,广泛采纳各方意见;

(六)理事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。

五、理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。辞职应向理事会递交书面报告,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,理事资格方可终止。委派产生的理事辞职须经委派方同意。

    六、理事发生以下情形的,理事会应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:

    (一)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;

    (二)因本人身体健康或工作等原因,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;

    (三)违反法律法规,被追究刑事责任的;

(四)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七、理事推选方或委派方提出更换理事的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,按理事原产生方式及程序予以更换。

    八、理事出现空缺,应及时按原产生方式及程序填补缺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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